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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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弘扬志愿精神 传唱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的通知

2017-11-6 18:58|查看: 3780|评论: 0|来自: 教育局文件

摘要: 关于弘扬志愿精神传唱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的通知各县区团委、教科体局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开发区、西城区、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团组织:为更好地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引导更多的团员 ...

关于弘扬志愿精神

传唱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的通知

 

各县区团委、教体局,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开发区、西城区、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团组织:

为更好地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引导更多的团员青年成为青年志愿者,进一步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,让志愿服务成为市民的生活习惯,聚力营造“人人都是志愿者”的文明风尚,团市委、市青年联合会、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创作了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。现就弘扬志愿精神,传唱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积极动员,扩大宣传。各单位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团员青年、青少年学生观看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(视频网址:https://v.qq.com/x/page/s05413mdvc6.html;转发青春沙澧微信公众号信息(关注青春沙澧微信公众号→点击号搜索→在搜索栏输入“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MV新鲜出炉啦”→点击打开,点赞转发),在最大范围内弘扬志愿精神,扩大影响面。

二、精心组织,认真传唱。各县区团委、教体局和市直各大中专院校、中职中学要把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作为团课、队课重要内容,安排音乐教师在全校学生中教唱,以班为单位开展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合唱比赛。并在国际志愿者日(125日)当天,开展全校学生“齐唱青年志愿者之歌,争做优秀志愿者”活动,以此弘扬志愿精神,传递正能量,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。

三、高度重视,务求实效。各单位要把弘扬志愿者精神,传唱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工作作为青少年思想引领、深化意识形态教育的一项重要抓手,高度重视,认真开展相关活动,组织转发微信截图、观看视频的照片在1020前报团市委,组织开展学唱、比赛等活动照片和信息在126日前报团市委,邮箱:lhqnzyz@163.com,联系人:窦戈苒,电话:3115065

 

附件: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

 

 

共青团漯河市委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漯河市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1012

 关于弘扬志愿精神传唱《漯河市青年志愿者之歌》的通知.doc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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